洪泽湖:非法捕捞人员暴力抗法被判刑

作者:盛雷 浏览次数: 日期:2023-12-11 10:23:02

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暴力阻碍渔政执法的被告人陈某,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涉案人朱某、张某因非法捕捞被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下简称“支队”)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8月10日晚,支队的执法人员夜间湖区检查时,在洪泽湖泗洪县胜利水域,发现1艘疑似非法捕捞的铝合金快艇,船上有嫌疑人陈某、朱某和张某3人,以及多条用于非法捕捞的禁用渔具地笼网。执法人员靠近快艇,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通过喊话责令该快艇停下接受检查。嫌疑人陈某手持2米多长锋利草叉,阻止执法人员登艇检查,打伤一名登艇检查的执法人员,嫌疑人朱某不顾劝阻强行驾船逃逸。当日,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抓获,嫌疑人朱某和张某也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在湖区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支队以此案件为典型,进一步加大了洪泽湖涉湖涉渔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湖区群众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洪泽湖渔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渔政部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主动配合渔政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为保护好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环境、建设更加美丽的母亲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