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夫妻二人封湖禁渔期非法捕捞被刑拘

作者:陈根 浏览次数: 日期:2023-02-15 09:55:06

从2月1日0时起,洪泽湖已进入为期5个月的封湖禁渔期,禁止一切非法捕捞行为。2月2日,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执法人员在洪泽湖泗洪县半城水域,查获一起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案件。赵某某、化某某夫妻二人心存侥幸,使用电舀子、逆变器等电捕器材,非法捕捞水产品70.95千克。因二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该支队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得知自己要被判刑,夫妻二人表示追悔莫及。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日前,赵某某、化某某夫妻二人已被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封湖禁渔期间,该支队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挥人防、技防、群防、联防等综合优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着力形成水上严防死守、岸上严阵以待、市场严查重处的强大合力,坚决斩断非法捕捞洪泽湖水产品的“黑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