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公审机吸螺蚬非法捕捞案

作者:唐建 浏览次数: 日期:2021-09-15 16:35:03


2021年9月13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在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邱某某等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渔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旁听。

2021年1月26日,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洪泽湖盱眙县官滩水域,检查发现李某某、邱某某组织2艘机吸螺蚬船捕捞作业,共捕捞渔获物芡实、螺蛳净重3321.5千克,其中螺蛳51千克,芡实3270.5千克。该支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机吸螺蚬进行捕捞,既捕捞了全年禁捕的螺蛳,又捕捞了重要水生经济植物芡实,且捕捞芡实、螺蛳数量大,严重破坏了湖区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本案的公开庭审,以案释法,为大家上了一课生动的“普法课”,既教育渔(农)民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又提醒执法人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洪泽湖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