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非法捕捞案件公审在泗洪成子湖畔举行

作者:唐建 浏览次数: 日期:2020-12-07 11:38:15

12月4日,在第7个国家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省洪泽湖监督支队与盱眙县人民法院、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在泗洪县界集镇成子湖畔共同开展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与“洪泽湖禁捕退捕”主题系列政策宣传活动,旨在引导公众增强对洪泽湖资源与环境环境保护的意识。省洪泽湖渔管办三级调研员杨俊虎、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接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宿迁市检察院及其他检察院代表代表、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乡镇及渔民代表、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盱眙县人民法院对高某等13人非法捕捞螺蛳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019年3月至5月,高某明知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水域禁止捕捞螺蛳,仍组织张某、倪某、滕某等12人多次至泗洪县界集镇周咀村附近的洪泽湖水域非法捕捞螺蛳,并收购上述人员捕捞的螺蛳共计约5800多公斤,被我支队查获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级调研员、水产高级工程师杨俊虎应邀出庭出具专家咨询意见,对该涉案捕捞工具螺蛳网工作原理及造成洪泽湖生态环境的危害进行说明。

盱眙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两万八千余元。

庭审结束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盱眙县人民法院、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用本案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细鳞斜颌鲴鱼苗7万余尾放流到洪泽湖中,修复非法捕捞行为对湖泊造成的生态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