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二大队扎实做好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管理工作
作者:陶鑫 浏览次数: 日期:2020-11-21 17:03:00
为切实维护洪泽湖禁捕退捕管理秩序,规范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过程。自洪泽湖全面禁捕以来,洪泽湖渔政二大队严格落实办公室《关于加强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行动,“三个到位”做好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管理工作,确保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一是政策宣传和解读到位。执法人员进渔村、上塘口,面对面宣传解读禁捕退捕政策和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备案制度,现场指导养殖渔民填写备案登记表。同时联合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分别组织辖区水域水产品收购户和养殖渔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传达洪泽湖禁捕退捕相关文件精神,就收购户和养殖户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群众理解到位。
二是执法监管到位。一方面要求养殖户规范填写备案表,执法人员根据备案表内容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养殖水产品捕捞过程通过拍照、摄像等进行记录。截止目前,共受理420份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备案表。另一方面对水产码头和水产品收购点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收购记录、备案表和实际捕捞养殖水产品数量、品种等是否一致,确保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真实性。同时,加大对洪泽湖养殖区巡查力度和频次,有效震慑违法捕捞行为。截止目前,共巡查养殖区38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查处使用禁用渔法捕捞养殖水产品案件2起。
三是部门联通到位。一方面做好与各镇村对接,二大队辖区养殖塘口共计1800多个,数量多、范围广、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大队前期做好与各相关镇村对接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村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备案申报和清塘管理,维护了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管理秩序,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以联合执法攻坚会战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渔政、公安、市场“三联”力量,查市场、查码头等重点地方,更加高效率、有威慑的对洪泽湖养殖水产品捕捞销售进行管理。
下阶段,洪泽湖渔政二大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为实现洪泽湖“水清、鱼多、民富”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