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打出“组合拳” 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监管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20-08-07 17:03:44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文件规定,洪泽湖青虾河蚬等6个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今年以来,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保护区执法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造”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洪泽湖“近百村、入万户”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封湖禁渔、签证年审、3.18放鱼节等重大工作时机,大力宣传全面禁捕政策、违法捕捞法律责任、涉刑立案追诉标准等内容,召开重点渔业乡镇、渔企、渔民代表座谈会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提高沿湖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凝聚广泛共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重”打击。组织开展保护区专项执法,进一步明确保护区执法管理部门职责,实行保护区执法巡查常态化机制,严查重处保护区内渔业违法行为。7月1日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377次,参加执法人员1219人次,共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33起,其中涉保护区案件18起,清理、没收渔具965套(件),没收、放流渔获物110千克,有力震慑和打击了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两法衔接,“强”震慑。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作用,与淮安、宿迁两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泽湖保护区禁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渔政公安联合执法,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案件(非保护区)31起、67人;与沿湖地方检察院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生态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与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联合举办乔某某等3人保护区非法捕捞案件公审,有力构筑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四是加强检查督查,“提”质效。为了进一步提升保护区执法成效,支队建立完善保护区执法管理制度、全天候执法管理机制,实行保护区执法周报制度,健全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同时,支队“0517-84555666”举报咨询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处置渔民群众各类违法举报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