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首起保护区内使用禁用渔具长江漂流刺网捕捞案公开审理

作者:唐建 浏览次数: 日期:2020-05-30 08:39:49

2020年5月28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在泗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乔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分管领导、一线渔政执法人员以及沿湖地方部分渔(农)民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旁听。

2019年7月15日22时01分,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乔某某等三人在洪泽湖泗阳县卢集镇桂嘴水域国家级青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驾驶汽油机气垫船,使用禁用的渔具长江漂流刺网15条进行捕捞,共捕捞渔获物35千克。该支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3名当事人均系沿湖地方农民,因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擅自到洪泽湖保护区违法捕捞,严重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与生态环境,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本案的公开庭审,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为大家上了一课生动的“普法课”,既教育广大渔(农)民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又提醒广大执法人员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洪泽湖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