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护中心联合渔政三大队 查获禁渔期螺蛳捕捞案

作者:黄越峰、刘孝珍 浏览次数: 日期:2020-03-12 18:28:54

3月11日,管护中心联合渔政三大队查获一起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螺蛳案。

根据群众举报和线索摸排,当日夜间22时40分许,渔政人员在泗洪县临淮镇刘台水域查获正在从事非法捕捞螺蛳的临淮镇渔民倪某某。经过现场称重,船上渔获物螺蛳总重620.05kg,当事人倪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违法捕捞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螺蛳学名方形环棱螺,是自然环境中净化水体、涵养水质的天然工程师,是洪泽湖全年禁捕的保护对象。由于螺蛳在大闸蟹养殖中常被应用为动物性饲料,在利益驱动下,常有不法之徒铤而走险。

渔政部门建议,大闸蟹养殖要使用正规水产饲料门出售的颗粒配方饲料,减少动物性饵料残留对养殖水体和湖区水环境的污染,提升洪泽湖生态水产品整体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