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查获首例非法使用处方药案件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6-06 17:57:31

近日,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二大队查获洪泽湖首例非法使用处方药案件。

经调查,黄某在其养殖塘口内使用20瓶、每瓶400ml的氯氰菊酯,治理塘口内的病虫,造成塘口内的水产品出现死亡。氯氰菊酯属于农业部2013年9月30日公布的《兽用处方药品目录(第一批)》处方药品。黄某使用该药品没有兽医开具的处方,黄某的行为已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的规定。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依法对其作出立即停止使用氯氰菊酯、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决定。

此案的查处在当地养殖户中产生了极大地震动,也为洪泽湖实施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开了好头。

下一步,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水产养殖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生产意识,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