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捕捞,效益不降反增,洪泽湖河蚬配额管理显奇效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3-16 09:37:47

洪泽湖依托配额管理,结合产业化经营管理,在河蚬资源保护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走出了一条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可行之路。

8年时间河蚬捕捞量由10万吨衰减到2.2万吨

  洪泽湖河蚬是洪泽湖特种水产品之一,也是重要的生态和经济水生物种,其良好的品质、极佳的口感以及一定药用功能,使得它在日韩市场上极其畅销,几乎占领了日韩河蚬市场的80%以上,被誉为洪泽湖渔民的金疙瘩。然而,曾经一度旺盛的需求,并没有带来产业的持续繁荣,也没有给处于产业链底端渔民和企业带来实惠,河蚬产业整体呈现出湖价格低、利润薄、产业发展低迷的现象。更为严峻的是,由于过度开发,产业发展的根本——河蚬资源出现了严重衰竭。

  据统计,2005-2013年洪泽湖河蚬捕捞量日渐减少,2005-2006年还有10万吨,到2009年降为5.77万吨,此后逐年下降,2013年降到只有2.2万吨。同时,洪泽湖河蚬的有效捕捞时间也日渐减少,由2012年以前全年可生产8个半月,到2012年减少为5个月,到2013年则只能生产2个月,甚至到了传统的生产方式难以捕到河蚬的境地。

  为拯救河蚬资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以河蚬配额管理为方向,打出了一套以字为底色的组合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八个字彰显河蚬配额管理制度精髓

  洪泽湖河蚬配额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八个上:

  一是限捕捞人员。从事河蚬生产的人员必须是持特许证的洪泽湖专业渔民。多年来洪泽湖实行捕捞强度负增长制度,河蚬特许捕捞证的数量只减不增,从事河蚬捕捞的船只由从最高峰的347条,逐渐降到当前实际生产不到100条,极大降低了捕捞强度。

  二是限生产时限。河蚬捕捞只能在特许规定时间内开展。河蚬产业发展之初,其资源量相对较多,每年的捕捞时限固定在71日至次年的228日。随着河蚬资源量的不断衰退,河蚬捕捞时限逐渐减少。当前,河蚬捕捞时限相对灵活,即在综合资源状况和可捕量、市场价格以及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科学确定。

  三是限组织模式。河蚬生产由洪泽湖渔业协会河蚬分会组织,其他组织或单位禁止涉足河蚬生产。目前,洪泽湖河蚬分会旗下有六个副会长单位(由主要河蚬企业担任)。六个企业皆以股份制的形式吸纳所有从事河蚬生产的专业渔民,年终按照持股多少进行利益分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河蚬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四是限作业水域。每个企业只能在洪泽湖渔业部门划定的、自己投资养护的河蚬增殖区内生产,不得到其他水域生产。

  五是限产品数量。每年,洪泽湖渔业部门对每个企业的增殖区内的河蚬资源进行调查评估,以掌握河蚬资源总量,并科学确定资源可捕量。在此基础上,洪泽湖渔业部门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年度捕捞量。为保证河蚬资源能够得到有效恢复,每条船(户)每天生产量不得超过72包(每包30公斤),配额不得转让;捕捞的河蚬一律使用指定规格标准袋包装。

  六是限生产工具。河蚬生产只允许划耙作业,每船划耙不得超过2把,划耙两齿间距不得小于1.2公分;捕捞的河蚬中低于1.2公分的幼蚬比例不得超过20%

  七是限交易地点。河蚬生产结束后,必须到渔政部门指定的码头交易,并接受渔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是限最低价格。依托洪泽湖河蚬资源在国际市场的强势地位,河蚬分会牢牢掌握河蚬销售议价权,并确定当年河蚬最低保护价。这大大避免了过去企业之间因打价格战而导致的恶性竞争,降低了河蚬产业内耗行为,提高了河蚬产业的整体效益。

  此外,在生产领域,渔业管理部门为规范河蚬生产秩序,出台了《洪泽湖河蚬配额捕捞管理办法》,并可对违行为进行处罚;在经营领域,洪泽湖河蚬协会也出台了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信用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河蚬产业的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将生产领域的改革与经营领域的改革结合,洪泽湖河蚬配额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用。

配额管理促使产业向以质取胜转变

  洪泽湖河蚬配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河蚬资源得到有效恢复。配额制度的实施,总体上减少了河蚬的捕捞量,河蚬种群自我恢复能力大幅增强。目前,经过科学调查评估,河蚬资源已由20132.2万吨的历史最低水平,恢复到目前的10万吨,与历史最高水平基本持平。同时,从品质来看,相较于配额管理之前,成蚬更加硕大,肌肉更加结实饱满,空壳率大幅减少。

  二是谁投入、谁保护、谁生产、谁受益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得到积极落实。引入利益回报机制,坚持谁投入、谁保护、谁生产、谁受益原则,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逐渐形成投入——保护——效益回报——加大投入的良性循环,改变了过去渔民无力保护、企业不愿保护、渔业部门保护力不从心的尴尬状况,避免了公地悲剧的一再上演。目前,这一机制成效明显,企业年投入保护、修复、增殖的资金与产出效益比为1:6,为增殖渔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示范。

  三是企业生产河蚬的行为更加理性。最低销售保护价制度实施后,河蚬出湖价格由最低时0.2/公斤,涨到目前3/公斤。价格高,少量的资源就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虽然有可能激发市场对河蚬产业的投资冲动,进而有扩大资源开发的趋势,但也能引发从业人员对河蚬资源价值的重新认识,从而更加重视资源的保护。通过产业化经营和规范管理,理性开发往往会战胜盲目的资源开发冲动。2013年以来,涉蚬人员普遍要求渔政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坚决维护正常的河蚬生产秩序。从查处的违法捕捞案件数量来看,2010年历史最高时曾达近百起,而目前已几乎绝迹。

  四是洪泽湖河蚬品牌意识大大增强。为进一步提高河蚬经济效益,洪泽湖河蚬协会加快了河蚬品牌的建设进程,成功获批洪泽湖河蚬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制定出台了洪泽湖河蚬增养殖技术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同时,依托中国·洪泽湖渔业产业联盟,主动融入中国·洪泽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形成了政府出资、部门出人、企业出货、专家出智、媒体出声的品牌宣介大格局,进一步推动河蚬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五是河蚬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洪泽湖河蚬配额制度实施以来,河蚬产业效益逐年提升。2017年,河蚬年捕捞量3万吨,仅为2010年的60%,而总产值1.2亿元,是2010年的3倍。同时提供就业岗位1100个,每艘船纯利800/天,年纯收入11万元,洪泽湖河蚬产业基本实现了由过去的以量取胜向现在的以质取胜的转变,产业整体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繁荣景象。

(来源 中国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