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 示范样板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17-10-13 16:35:35
农质安函[2017]96号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
示范样板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安徽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16]66号)要求,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即将期满,为确保创建质量和精品形象,各相关省级工作机构应对创建工作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马陆葡萄(上海)、丹棱桔橙(四川)、奇台面粉(新疆)、金山时雨(安徽)、灵宝香菇(河南)、崇仁麻鸡(江西)、盐池滩羊肉(宁夏)、洪泽湖大闸蟹(江苏)共8个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单位。
二、验收方式
具体验收工作由各牵头创建单位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统筹组织。参与人员包括验收专家组专家及省级工作机构、创建相关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代表等。验收采取专家组现场考评加验收会答辩的形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创建单位汇报、专家提问、打分评估等方式对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验收。专家组由5-7名(单数)熟悉创建产品情况的政策管理、行业技术、品牌产业等方面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来源应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不得仅局限于示范样板所在地。部中心和省级工作机构人员不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
三、验收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中所列重点创建任务,对政策环境、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产业发展和物质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由专家组专家对照《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打分表》(见附件1)逐项进行打分,得分不低于85分的方可验收通过。
四、进度安排及要求
(一)组织验收。各创建单位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创建单位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的,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部中心审定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
2.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字数5000-8000字);
3.《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打分表》;
4.专家组验收意见;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地方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印发的与创建产品相关的品牌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文件;参与创建的标志使用人汇总表及标志使用协议复印件;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物资装备、包装标识等彩色图片;其他申报书及总结中未详述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用A4纸汇编成册寄部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发布授牌。经验收合格及部中心审定备案通过的,授予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称号,对社会公布。部中心拟于2017年9月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对示范样板进行授牌。
(三)其他要求。请各创建单位及省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严格依据时限部署安排,确保验收工作落实到位。请相关单位围绕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验收有关事宜请与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6098;电子邮件:dbch@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
附件:
1. 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打分表
2. 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申请书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7年7月28日
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抄送:各相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打分表
示范样板名称: 总得分:
项目 分值 评价重点 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得分
政策环境情况(16分)
政府重视 5 在政府统筹领导下,制定示范样板的品牌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制度
组织机构 3 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各管理环节职能清晰、落实到位
目标管理 3 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内容
经费保障 5 改善和优化政策支撑环境,完善经费保障
品质管理情况(19分)
制度建设 3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档案记录、检验监测、包装标识、质量追溯、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加强管理 3 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做好生产地域控制、品质特色保持和标志管理
强化服务 3 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强化指导服务
安全认证 5 积极引导产品推行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创建区域内每获得1个“三品”认证得1分,最多得5分)
安全事故 5 创建期未发生严重农产品质量及信誉问题
品牌建设情况(40分)
地标专展 6 参加2016年农交会地标专展得3分,参加品牌宣传推介专场活动得3分
品牌评价 6 参加2015年和2016年全国地标品牌价值评价,每参加一次得3分
知识产权 3 积极打假维权,定期汇总报告侵权情况,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设立标牌 10 在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示范样板标牌
标志使用 6 规范做好标志授权使用,多家单位共同使用推广标志,适宜用标的产品全部使用标志(创建区域内每授权一家标志使用人得1分,最多得3分;每有一家实际使用标志得1分,最多得3分)
举办活动 4 通过展览展会、节庆活动、专家专栏、视听影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特色消费,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每举办一次活动得1分,最多得4分)
媒体宣传 5 创建期满获得国家级媒体宣传1次得4分,2次及以上得5分;省级媒体1次得2分,2次及以上得3分;地县级媒体得1分。就高赋分
产业发展情况(15分)
产业链条 4 建立健全生产、营销、技术服务、品牌保护等相衔接的产业链条
扶持带动 4 扶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主体建设并发挥其带动作用
互利共赢 4 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志使用人共同参与、有机结合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效益水平 3 示范创建前后综合效益提升明显
物质保障情况(计10分)
物资建设 5 建立和完善现场观摩、产品展示、人文历史、饮食文化、休闲体验等基础设施、设备和场所
条件保障 5 已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考察、推介、交流、合作等示范推广工作提供保障(每次活动得1分,最多得5分)
验收专家组专家(签字):
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附件2:
2016年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
示范样板创建验收申请书
示范样板产品名称 :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
牵头创建单位
(盖章) :
日期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基本情况
示范样板 产品名称
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证书持有人
创建工作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
单位类型 □证书持有人
□授权的标志使用人
□主管部门
□其他,注明:
法人性质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创建区域情况 创建区域范围
区域行政级别 年产值(万元)
生产规模(公顷,万头只羽) 年产量(万吨)
产品出口及互认情况
验收专家组 姓名 单位 职称
组长
专家
创建情况简要说明
一、政策环境
二、品质管理
三、品牌建设
四、产业发展
五、物资保障
六、其他
注:本表可附页,每部分500字以内,详细情况见总结报告,并附证明材料。
审查意见
一、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备案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