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重新发布的决定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1-23 16:27:58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及国家政策调整,省农业农村厅对现行有效的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

    一、对《关于印发<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农规〔20196号)予以修改

    (一)将第十条中“省级以上原种场”修改为“苗种生产单位”。

(二)删去第十七条中“具备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

二、经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意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海规〔20154号)予以废止,重新布《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附件1)。

三、《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6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农渔〔20194号)予以废止,重新布《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附件2)。

四、《关于印发<江苏省骆马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74号)予以废止,重新发布《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附件3)。

五、《关于规范高宝邵伯湖水生植物资源捕捞管理的通知》(苏海法〔201112号)予以废止

六、经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意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海规〔20172号)予以废止

    七、《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苏海法〔20151号)予以废止

 

附件:1. 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

2. 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3. 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洪泽湖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湖区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洪泽湖从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洪泽湖水域,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第三条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负责洪泽湖渔业管理工作;沿湖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洪泽湖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

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虾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详见附录1

洪泽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10时起至63024时止禁渔范围为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洪泽湖水域在禁渔期内,除依法取得特别捕捞许可外,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详见附录2从事捕捞。

第六条  从事渔业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和违禁药物限制投喂冰鲜饵料及时对被污染或者含病原体和病死养殖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在网围内使用电鱼、毒鱼的方法进行清塘。

第七条  因教学、科研、监测、生态调控等特殊需要捕捞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八条  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活动的,接受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

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第九条  在洪泽湖水域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因施工作业或者排污、倾废等行为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补偿,对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52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219日,《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61、《关于2019年洪泽湖实施封湖禁渔有关事宜的批复》苏农渔〔20194同时废止 

附录:1.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2.洪泽湖禁用渔具名录

附录1

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序号

保护区名称

获批时间

获批文号

地理位置

主要保护对象

总面积(公顷)

核心区面积(公顷)

实验区面积(公顷)

核心区位置(四至范围)

实验区位置(四至范围)

1

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07

农业部公告第947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淮安市盱眙县管鲍水域

青虾、河蚬

4000

1333

2667

青虾保护区核心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36′00″E33°33 ′04″N),东南点(118°36′00″E33°31′43″N),西南点(118°33′25″E33°31′43″N),西北点(118°33′25″E33°33′04″N)。河蚬保护区核心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25′05″E33°10′58″N),东南点(118°25′05″E33°10′10″N),西南点(118°23′37″E33°10′10″N),西北点(118°23′37″E33°10′58″N)。

青虾保护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36′00″E33°33′04″N),东南点(118°36′00″E33°31′00″N),西南点(118°31′30″E33°31′00″N),西北点(118°31′30″E33°33′04″N,除核心区以外的其它区域。河蚬保护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25′58″E33°11′23″N),东南点(118°25′58″E33°10′10″N),西南点(118°22′09″E33°10′10″N),西北点(118°22′09″E33°11′23″N,除核心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2

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2

农业部公告第1873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水域

银鱼

1700

700

1000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48'23"E33°17'10"N)、(118°50'39"E, 33°19'25"N)、(118°48'23"E33°19'25"N.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46'55"E33°17'10"N)、(118°48'23"E33°17'10"N)、(118°48'23"E33°19'25"N)、(118°46'55"E33°19'25"N)。

3

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4

农业部公告第2181

江苏省宿迁市高嘴水域

秀丽白虾

1400

345

1055

核心区是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8º38'10"E33º17'35"N 118º35'56"E33º17'37"N 118º35'56"E33º18'09"N 118º38'11"E33º18'08"N )。

实验区是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8º38'11"E33º18'08"N118º35'56"E33º18'09"N 118º35'58"E33º19'34"N118º38'13"E33º20'20"N)。

4

洪泽湖虾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5

农业部公告第2322

江苏省淮安市明祖陵水域

虾类

950

430

520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27′08″E33°09′25″N)、(118°26′56″E33°10′21″N)、(118°29′30″E33°11′16″N)、(118°29′32″E33°11′07″N)。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27′08″E33°09′25″N)、(118°27′01″E33°09′28″N)、(118°26′47″E33°10′28″N)、(118°29′34″E33°11′25″N)、(118°29′38″E33°11′01″N)、(118°29′41″E33°09′57″N)。

5

洪泽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6

农业部公告第2474

江苏省宿迁市金圩水域

鳜鱼

2633

800

1833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6′28″E33°24′17″N)、(118°38′17″E33°22′59″N)、(118°36′49″E33°22′24″N)、(118°35′2″E33°23′40″N)。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4′51″E33°25′25″N)、(118°38′17″E33°22′59″N)、(118°36′21″E33°22′13″N)、(118°32′40″E33°24′44″N)。

6

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7

农业部公告第2603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泗洪县洪泽湖水域

黄颡鱼

2130

780

1350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4′21″E33°29′10″N118°35′57″E33°29′09″N118°35′57″E33°30′52″N118°34′22″E33°30′52″N)。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3′06″E33°30′59″N118°33′04″E33°29′04″N118°35′55″E33°29′03″N118°37′03″E33°29′27″N118°37′18″E33°29′37″N118°37′18″E33°30′24″N118°36′18″E33°30′14″N118°37′19″E33°30′58″N)。

 

 附录2

洪泽湖禁用渔具名录

序号

渔具类别

序号

渔具名称

结构说明和作业方式型和式

危害性说明

1

刺网

1

单片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主体由单片网衣构成

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 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渔具丢弃、抛弃和遗失的数量多,容易造成幽灵捕捞。

2

双重刺网

由两片网目尺寸不同的重合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3

三重及以上刺网

由两片大网目网衣中间夹一片或多片小网目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4

混合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具有两种以上性质的渔具

2

拖网

5

单船拖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用一艘渔船作业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破坏底栖生态环境。

6

双船拖网

用两艘渔船作业

7

多船拖网

用两艘以上的渔船作业

3

敷网

8

拦河撑架敷网俗称拦河罾。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由支架或支持索和矩形网衣等构成,敷设在河道上作业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横贯河道拦河作业,阻挡鱼类洄游,影响 河道通航。

4

陷阱

9

插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由带形网衣和插杆构成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

10

建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由网墙、网圈和取鱼部等构成

11

箔箜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由箔帘和篓构成

5

耙刺

12

拖曳泵吸耙刺俗称机吸螺蚬芡实。

将捕捞对象以抽吸的方式经管道输送至船上,以拖曳方式作业

捕捞强度大,严重破坏底栖生物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

6

笼壶

13

定置串联倒须笼壶俗称地笼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由若干规格相同的刚性框架和网衣构成,连成一体构成笼具,相邻框架间有倒须网口结构,定置于水域中作业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


20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