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固定式渔政雷达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1-06 11:30:52

为维护洪泽湖禁捕秩序,预防和减少非法捕捞的发生,保护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决定启用渔政执法雷达监控设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雷达监控设备类型:非法捕捞取证设备

二、设置地点:

(一)雷达地点(3个):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海事船塘、泗洪县龙集镇尚嘴头和泗阳县高渡镇周岗嘴头三处各设置一套雷达系统(覆盖区域为以雷达站为圆心半径10公里的洪泽湖水域范围)。

(二)监控地点(11个):淮阴区高家堰镇河头村;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海事船塘、三河镇五里牌村、蒋坝镇蒋坝船塘;盱眙县官滩镇戚洼;泗洪县龙集镇尚嘴头、界集镇顾勒河口、颜圩村;宿城区中扬镇五河口;泗阳县高渡镇周岗嘴头、高渡嘴头。

三、监控行为: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等。

   以上公告,请遵照执行。我支队将以雷达监控记录作为执法证据,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