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2-27 20:27:55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2017]12号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对2017年12月19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我局2001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五”及2010年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江苏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无公害水产品销售及市场监测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海渔〔2001〕28号)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2月28日 |